山东工商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把依法治校融入、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,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治校工作体制机制,切实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,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。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把牢正确政治方向
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,确保依法治校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。成立由党委书记、校长任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,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,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,将法治要求融入办学治校各环节、全过程。以学校章程为核心,将《宪法》《教育法》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》等作为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,准确把握教育领域法律法规要求,为依法治校工作提供理论遵循。出台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方案》,召开依法治校大会,建立法治工作报告制度,完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健全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和运行机制,健全党委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,逐步构建起党委对依法治校全面领导的治理机制,全面推进依法治校,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二、强化建章立制,健全法治工作体系
完善内部制度建设,严格制度落地执行,持续深化制度“废改立”,先后完成2015年及以前规章制度梳理工作,逐步构建了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规范统一、运行高效现代大学制度体系。率先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,配备专职工作人员;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,选聘学校总法律顾问,聘请知名律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,法律顾问适时列席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重大决策中的作用。整合校内外资源,探索建立“依法治校领导小组+总法律顾问+法律顾问工作组+法治专职工作人员+法治联络员”的立体化法治工作体系。规范合同审查,出台合同、文件审查管理办法,优化合同审查流程,制作制式合同模板;出台《山东工商学院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,明确规范程序,建立前置性合法性审查机制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教育教学、学科科研、财务后勤、合作交流等工作,施行归口管理、逐级审批,重点领域均经法律事务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,做好全流程风险防控,有效规避各种法律风险和合同纠纷。
三、强化法治服务,维护师生合法权益
把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作为治校之本,着力构建师生权利救济和服务保障工作机制,全方位保障师生合法权益。建立师生参与重大决策机制,凡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决策,均广泛征求师生意见,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学生代表大会民主讨论,确保师生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学校管理。健全诉求表达渠道,构建7×24全天候投诉建议平台,施行“接诉即办”,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制度,开设校长信箱,确保师生意见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和解决。健全权益保护救济和申诉机制,成立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、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,出台《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》、《学生申诉处理办法》,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。健全法律咨询和援助机制,整合学校总法律顾问、校外法律顾问及法学院教师资源,建立“事前-事中-事后”全流程法律咨询与援助机制,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、援助与调解等服务,确保师生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。
四、强化宣传教育,不断增强法治意识
建立领导干部、全体教师学法制度,将法治教育列入每年的干部培训计划和新入职教职工培训计划,邀请相关专家举办法治讲座。开展干部警示教育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。开设“法律法规、时事热点、普法宣传”专栏,以案说法、以案普法、以案学法。开展常规性及专题性普法及知识竞赛活动,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,开展普法宣传月、宣传周活动。组织全校学生参加全国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,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并被省教育厅表彰;连续举办七届“经济法律知识大赛”、六届“宪法法治知识竞赛”,每年吸引近万名学生参与。
审核人:姜宗建
校对人:桂 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