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工商学院
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
(经济学学科 经济与贸易类 020401 )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良好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,掌握经济学以及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知识、基本理论和方法,熟悉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,认识与把握国内经济、贸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,熟练使用1门外语,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,具有良好的沟通、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,成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、具有全球视野和较为完备知识体系的应用型、复合型、创新型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(一)知识要求
培养学生具备较为完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统领的知识结构,包括基础性知识、专业性知识、工具性知识和通识性知识等。
1、基础性知识。接受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系统训练,扎实掌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。
2、专业性知识。了解从事国内外经济与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惯例,掌握国内外经济与贸易活动专门知识的基本原理,熟悉商务活动的业务内容、业务流程以及商务文书的中外文写作规范。
3、工具性知识。具备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所必需的数学、外语、计算机、互联网等相关知识。
4、通识性知识。具备一定的文学、历史、哲学、艺术、管理、法律等方面的知识,了解人类文明发展和世界优秀思想文化,尤其是要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具有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修养,掌握科学常识和现代科技发展趋势。
(二)能力要求
培养学生具备较为系统的能力结构,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、运用知识的能力、创新思维的能力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等。
1、获取知识的能力。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,学会利用现代科技与信息等高效的渠道和途径获取新知识,具备自我学习知识、自我消化知识、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。
2、运用知识的能力。具备洞察问题、提炼问题、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研究与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3、创新思维的能力。养成独立思考、创新思维的习惯,具备进取意识和探索精神,拥有良好的创新能力、创业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。
4、跨文化交流的能力。培养跨文化交流的兴趣,养成在热爱与坚守中国优秀思想文化的前提下,尊重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及风俗等的良好素养,在读、说、听、写、译等各个方面熟练掌握1门外语。
(三)素质要求
培养学生具备较为全面的素质结构,包括坚定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等。
1、思想道德素质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遵纪守法,诚信为人,富于进取,具有团队意识。
2、科学文化素质。具有良好的人文和艺术修养、审美情趣及文字、语言表达能力,具有全球化视野,掌握自然科学常识,跟踪科技发展动态,对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有一定的了解。
3、专业素质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,掌握经济学、国际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基本理论、分析方法和发展动态,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、经贸政策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知识,掌握商务经营活动中的操作技巧,具备从事经济贸易理论研究或商务活动的基本技能。
4、身心素质。具有爱国主义情怀、良好的生活习惯、健康的体魄、良好的心理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。
三、 课程设置
(一)主干学科
经济学和管理学
(二)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1、核心课程:(1)专业基础课程。包括政治经济学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会计学、统计学、财政学、金融学、计量经济学、国际经济学、管理学等相关课程。(2)专业课程。包括国际贸易、国际贸易实务、国际结算、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、中国对外贸易、国际商法、国际市场营销、国贸经济合作、国际商务信函、国际商务谈判、海关与商检实务等。
2、实践教学:(1)实验课。包括课内实验和独立设置实验(实训)课程。其中课内实验有海关与商检实务;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有企业资源规划模拟、单证模拟实验、Python数据分析、经济模型与计量软件应用、跨境电商综合实训、跨境电商大数据、国际商务模拟实验、国贸专业信息检索、证券市场分析9门专业拓展课程以及一门素质拓展课程创新创业基础。(2)专业实习。培养方案包含2周的认知实习和8周的毕业实习,共10周。(3)社会实践。包括两门学科竞赛课程、思政课程实践环节、劳动实践、共128课时+2周。(4)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。学年论文安排在第6学期,毕业论文安排在第8学期,时间分别为2周和8周。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,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。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,提倡聘请外贸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。
(三)课程类型、学时及学分比例分配
课程总学时2320学时,其中必修课2160学时;选修课160学时。专业总学分160学分,其中理论必修课102.5学分,占64.06% ;理论选修课10学分,占6.3%;实践教学学分38.5学分,占24.06%。
专业课程模块和各部分学分分配表
课程类别
|
开课门数
|
学时
|
学分
|
占总学分比重(%)
|
理论教学
|
必修
|
公共基础必修课程
|
25
|
920
|
53.5
|
32.42
|
学科基础课程
|
10
|
400
|
25
|
15.15
|
专业核心课程
|
9
|
320
|
20
|
12.12
|
选修
|
公共基础选修课程
|
15
|
176
|
16
|
9.70
|
专业拓展课程
|
7
|
192
|
12
|
7.27
|
小计
|
66
|
2008
|
126.5
|
76.67
|
实践教学
|
专业实践
|
17
|
--
|
27
|
16.36
|
其他
|
11
|
--
|
11.5
|
6.97
|
小计
|
28
|
--
|
38.5
|
23.33
|
合计
|
94
|
--
|
160
|
100
|
注:公共基础课中有10个实践学分同时计入实践学分。
四、修读要求
(一)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
基本学制为4年,实行弹性学制3-6年。对休学创业学生,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。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,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,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。
(二)毕业标准与要求
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,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160学分,取得毕业资格。
五、指导性理论教学计划安排
见附表1、附表2
六、指导性实践教学计划安排
见附表3
七、人才培养要求矩阵表
见附表4
八、分学期学分统计表
见附表5
九、课程流程图
见附图
十、专业主要课程介绍
见附表6